兰州市体育法治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05-16 字号:[ ]

为加快我市体育法治建设进程,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兰发〔20172号)、《甘肃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甘肃省体育法治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体政〔20174号),结合我市体育法治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体育工作系列讲话对体育工作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促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全省法治建设先行区和十三五时期我市体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建设目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体育事业改革发展,使体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体育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确保到2020年,我市体育系统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体育部门。

(三)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明确法治建设根本出发点一切为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强化法治理念,立足我市体育工作实际,深化体育改革,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把各项体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体育职能

1.深化体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体育局做好所保留的三项行政认定项目(即二级运动员认定、二级教练员认定、二级体育指导员认定)的管理,按照认定程序开展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县、区体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实现行政审批网上行权。推进简政放权,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衔接,加强基层体育行政部门承接能力建设。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的体育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完善五个清单,按要求及时公布权力清单、负面清单、部门责任清单、职责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取消、下放清单中的行政权力事项,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

3.优化体育部门组织结构。深化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运动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优化体育部门内设机构设置、职能设置工作流程,理顺体育部门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和体育社会组织之间的职责、关系。推进市体育局与县、区体育部门事权规范化、制度化,强化市、县体育部门执行职责。积极推动县级体育体制机制创新,转变管理模式和公共服务方式,引导推动各县区成立体育中心,承担体育公共服务基本职能,大力发展体育类社会组织,落实全民健身的推广和普及,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体育中心协调服务、体育社团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层体育组织体系和多元化发展网络,为全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4.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公开赛事举办目录,通过市场机制引入社会资本举办赛事。对以健身、竞技和其他体育活动为内容的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重点加强对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完善体育赛事活动开展的基本条件、标准、规则和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布。做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许可和健身气功站点审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的衔接工作。加强体育社会组织、体育企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

5.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大力引导、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创新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方式。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体育事业发展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稳步推进全市体育社会组织改革试点工作,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改革试点经验,推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支持和发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和引导网络体育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

6.优化公共体育服务。加快建设水平较高、内容完备、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逐步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在地域、城乡和人群间的均等化。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结构合理、内容明确、符合实际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制度,完善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配套政策,公开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目录。

(二)完善体育法律制度体系

1.完善体育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体育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17底前,全市体育部门要完成对现行体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2.加强体育法治建设。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引导规范体育赛事活动、促进体育消费规范体育市场、创新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推进职业体育改革、建立体育评估体系等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研究体育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从制度建设层面提出对策、措施。

(三)推进体育依法决策、执法与监督

1.健全体育依法决策机制。按照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要求,完善重大体育行政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探索建立公众参与平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体育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加强智库建设,建立体育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体育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建立体育部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体育部门法治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坚持落实好法律顾问制度,2018年底前,各县区体育行政部门和局直属单位都要聘请法律顾问。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体育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执法权限的体育部门要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纠正和依法追究体育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行为,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梳理执法依据,建立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事项,细化执法流程。2017底前,全市各级体育部门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3.强化体育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体育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各级体育部门党组织要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确实履行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完善体育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建立系统内上级体育部门对下级体育部门的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体育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建立体育部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全市各级体育部门要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要加强与法院、信访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工作的协调机制,共同解决行政争议,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加强信访工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积极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具备网上受理条件的地区,要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审理进度和审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3.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被诉体育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体育部门负责人应当出庭。依法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切实保障行政应诉工作经费、装备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4.建立和完善多元化体育纠纷解决机制。针对体育纠纷增多和维权救济的需要,发挥各类纠纷处理方式的不同作用和互补功能,依法化解体育领域的矛盾和纠纷。指导单项体育协会建立和完善内部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

(五)全面提高体育部门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体育部门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体育部门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加强对体育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各级体育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和与体育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治专题培训或讲座。健全体育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体育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体育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

3.提高体育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各级体育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依法律、循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切实依法履职。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探索综合执法,推广说服教育、劝导教育、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使体育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工作步骤安排

贯彻落实《纲要》工作从2016年开始,到2019年年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准备发动阶段:2016年。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等工作。各县、区体育部门和局属单位具体方案印发后,抄送市体育局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逐项推进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市体育局适时对各县、区体育部门进行检查指导,总结经验,及时整改,并接受省体育局和市政府相关部门检查。各县、区体育部门要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整改,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下半年。各级体育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总结验收。市体育局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对各县、区体育部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迎接省体育局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体育部门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进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提供经费保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各级体育部门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和工作职责,各级领导小组每年1月份将法治工作情况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同时报上级领导小组,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体育部门要加强对《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甘肃省体育法治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学习,通过召开动员会、举办培训班、印发学习材料等多种形式,将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具体举措等,宣传到每名体育工作人员。要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体育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各级体育部门党组织要将体育法治建设成效纳入考核指标,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将依法办事、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要领导和监督本部门干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知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要结合体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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